浅谈避光药物

点击数:12024-03-18 14:19:47 来源: 公众号#林华医疗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水平的不断提升,药品种类逐渐增加,对于某些特殊药物的保存和使用方法有特殊要求,促使临床护理人员要持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药物知识。避光药物就是其中之一,什么是避光药物,哪些药物需要避光,这些问题给临床护理人员造成了困扰,容易造成医疗差错,不利于开展临床工作。


避光药物,顾名思义就是由于药品本身或化学成分对光不稳定,在使用、保存及运输过程中,受到自然光、人工光源(或强光)等照射后可能出现变色、浑浊、颜色加深、变性、分解、沉淀等变化,从而导致药品失效或毒性增加等药品,称之为避光药品。


这类药物对光的稳定性极差,在输注的过程中短时间内的光线也会容易引起药物发生氧化,分解等反应,不仅降低药物的效价,有的则会变色或者产生沉淀,甚至会增加毒性。此类药品在静脉输液治疗过程中,由于输液装置受光线刺激更易发生稳定性的变化因此光敏性药物静脉输液治疗过程需要进行避光处理


避光药物的分级及代表性药物

1

特级避光药物


须严格避光保存,使用避光输液器、限时使用12小时,变色禁用;静滴时,输液器要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其避光。

代表药物:硝普钠


2

一级避光药物


须严格避光保存,输注之前才打开铝箔包装,抽液、配液、输注时避光,变色禁用。

代表药物:氧氟沙星、两性霉素 B、阿霉素


3

二级避光药物


需避光保存,现配现用,药液变色或加深,应禁用。可以避光输注或在散光下可以不避光输注。

代表药物:尼莫地平、水溶性维生素、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卡铂、顺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


4

三级避光药物


要求与二级相同。

代表药物:脂溶性维生素、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呋塞米、利血平、盐酸普鲁卡因、依托泊苷、多西他赛、昂丹司琼、脂肪乳、中/长链脂肪乳





参考文献:

[1] 静脉用药输注装置安全规范专家共识[J].今日药学,2016,26(11):753-765.

[2] 黄佳等.药源性光敏反应的致敏药物及防治 [J]. 药品评价,2014,02:17~21.  

[3] 郭彩娥.临床需要避光的药品及其使用方法[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8(29):158-158.

[4]《中国药典》2020版.凡例.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

知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