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你是什么垃圾」?
点击数:6192019-07-08 11:36:11 来源: 上海美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最近,上海人民被一句直击灵魂的拷问“逼疯”了……
——你是什么垃圾!
最近,上海人民被一句直击灵魂的拷问“逼疯”了……
——你是什么垃圾!
7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主要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混垃圾和干垃圾4类。
这只是前奏,据确切消息显示,全国共有46个重点城市先后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要动真格。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生活垃圾如何分类的时候,小社忍不住想站出来啰嗦一句:现在生活垃圾都这么规范,离医疗垃圾大整治也不远了,咱们得时刻保持警惕!
要知道在医疗圈,医疗垃圾的分类可比生活垃圾要复杂、严谨得多,对于每天都需要和医疗垃圾打交道的临床医生来说,医疗垃圾如何分类是一门必修课。
近期,据央视网报道,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并将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加之医疗废物分类一直都是基层医疗机构整治重点,作为基层医生你必须“拎得清”具体的医疗废物分类。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可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物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及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被医疗机构所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各类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1. 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 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3. 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4. 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5. 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6.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疗锋利器具。
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的锐器盒(黄色红盖的塑料桶)密闭包装(锐器盒密闭后不允许再打开),贴上标签,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
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对一些高危险类的医疗废物,比如病原体的培养基和标本等,应在其产生地点先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等进行相关处理再按照感染性废物焚烧处理。
手术后产生的废弃大肢体先由病理科负责保存,定期由殡仪馆收取后统一焚烧处理。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废弃的化学试剂一般用专用储存桶储存到一定量后由专门指定机构来接收和处置废化学和废消毒等批量试剂。
体温计、血压计等这些含汞的医疗器械器具报废时也应交由专门部门集中处理。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包括: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 血液制品等。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带到医院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和其他有关废物的管理,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人和环境无危害或危害程度很低,没有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和啡泄物污染,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或者进行规范的回收再利用。
如: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尿片、卫生巾、卫生纸等生活用品;一次性的枕巾、无纺布、外包装等;化学冰袋、鞋套、袖套、皮肤清洁巾、擦手巾;一般试剂、消毒剂的空瓶等。
注:对于实际操作中-些难以确认是否被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器械或物品,仍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皮条和针头后,单独分类存放及回收。
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